2019年4月,视觉中国(000681.SZ)卷入黑洞、国旗、国徽图片版权纠纷,引发社会对企业“版权欺诈”行为的关注。对此,艾媒咨询发布《2019中国企业形象字体版权纠纷专题研究报告》指出,关于视觉中国“黑洞”版权事件的负面舆情持续发酵,导致视觉中国的品牌形象一落千丈。“版权欺诈”问题给中国企业造成了严重的负担。企业认为,版权方的故意“欺诈”是版权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
视觉中国“黑洞”版权事件致其品牌形象大跌
4月10日晚,全球多地天文学家同步发布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引发全球广泛讨论和关注。此前的11日,一张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被设置为版权,并注明如将此图片用于商业用途,请来电或咨询客服,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黑洞事件”发生后,有网友发现视觉中国还标注了国旗、国徽的版权,这一举动激起了媒体和网友的愤怒。共青团中央随后发微博质疑视觉中国国旗、国徽的版权,事件进一步升级。新华网、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纷纷发文质疑,天津市网信办甚至连夜约见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责令其全面彻底整改。
随着视觉中国“黑洞”版权事件负面舆情持续发酵,视觉中国的品牌形象一落千丈。据iMedia大数据商业舆情监测系统(yq.iimedia.cn)数据显示,视觉中国的词值指数由4月10日的44.3跌至4月16日的8.2,网络口碑呈现全面负面化趋势。
“碰瓷”维权商业模式致事件集中爆发
近年来,视觉中国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惊人,营业利润也维持高位。从财务数据看,视觉中国营收主要依赖提供视觉内容及服务,也就是被不少公司质疑为“捞维权”的部分,其主要手段是“维权获客、维权创收”。
据其2017年年报显示,视觉中国主营业务“视觉内容及服务”贡献营业收入5.84亿元,占总营收的71.7%,毛利率达68.9%。而根据其2018年上半年财报数据,2018年上半年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4.82亿元,其中核心业务“视觉内容及服务”收入达3.98亿元,占总营收的82.64%。
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2日期间,视觉中国共计涉及诉讼3391起。其中,视觉中国的母公司视觉(中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案14起,旗下两家子公司汉华艺美、华盖创意分别涉案638起、2243起,主要为起诉其他公司侵犯其作品。
视觉中国借用国家版权保护机制,其“过度维权”收益模式引发媒体和网民的谴责。事实上,自视觉中国事件以来,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均发表文章指出,包括视觉中国在内的多家公司普遍存在“维权-诉讼-和解-签约”的维权商业模式。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经纬中国创始人张颖等业内人士曾透露,2016年,视觉中国开始研发图片版权网络追踪系统鹰眼追踪技术,用于追踪公司图片在互联网上的使用情况。同时,视觉中国发布大量无水印原创图片供搜索引擎抓取,并通过追踪系统追踪“侵权”用户并起诉索赔。正是这种长期存在的维权方式,引发了强烈不满51热门黑料吃瓜爆料门事件,导致了此次事件的集中爆发。
对于此次事件,近八成企业认为视觉中国的维权方式涉嫌敲诈勒索。艾媒咨询数据显示,78.8%的受访企业认为视觉中国的维权方式是敲诈勒索,而16.0%的受访企业持中立态度,认为尚不清楚。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这类企业维权模式是否涉嫌违法,还有待司法机关认定;但受访者表现出了近乎一边倒的情绪,对视觉中国的行为表示出极大的愤怒。
事实上,维权不应成为创收工具,滥用版权牟利的商业模式仍存在缺陷,企业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感。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尽管当前社会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但网络图片、字体等作品版权来源不明晰的问题普遍存在,容易引发“侵权”问题。对于视觉中国等依靠专业诉讼向企业收取高额赔偿为主要盈利模式的企业,如果不为客户、为行业树立正确主流的企业社会责任,其声誉将不断下滑,商业模式充满不确定性,难以赢得公众信任。
处理“版权侵权”问题已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
报告指出,目前网络上存在大量图片、字体等作品缺乏明确的版权标识,这意味着一些企业或网民在使用时未能充分了解版权归属和侵权后果。维权公司针对这一现象滥用权利,导致“侵权”现象频发,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此类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也引发了公众的愤慨。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72.4%的受访网友认为行业内频发的版权纠纷是涉事企业故意为之,此外,还有23.9%和25.4%的受访企业认为“侵权”企业的商业模式比较不健康、非常不健康。
报告调查结果显示,41.7%的受访企业认为版权侵权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是版权人刻意索要高额赔偿。受访企业认为,尽管政府和社会一直在倡导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但维权企业滥用版权提起诉讼是一种“碰钉子”的行为,干扰了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的健康发展,是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企业通过“版权欺诈”获取利润的方式是对版权诉讼的滥用,这种行为给大多数企业的经营带来了负担,不利于其他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这种行为虽然可以为原告获取高额利润,但却缺乏社会责任感,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健康推进。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在处理“版权侵权”问题上需要耗费大量精力,“版权侵权”问题已给中国企业造成严重负担。艾媒咨询数据显示,在遭遇“版权侵权”的受访企业中,44.0%的受访企业认为处理纠纷占用了企业一半以上的精力,27.5%的受访企业认为纠纷处理占了企业一半以上的精力。此外,超过四分之三的受访企业解决“版权侵权”纠纷耗时超过三个月;69.0%的受访企业认为纠纷处理给企业造成了负担。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起诉侵犯版权的企业通过猖獗的版权诉讼获取利润,但处理版权纠纷需要被告花费时间、金钱和精力,无论结果如何都会给被告带来极大困扰。企业家应该把心思放在发展上,而不是处理不必要的版权纠纷;鉴于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建议相关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这一普遍现象。
此外,报告还指出,当前我国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作品的版权归属和版权登记界定不清,公众难以识别有版权的作品,难以申请版权。未来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版权法律法规界定,简化版权登记手续。另一方面,作为内容使用者,应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尊重和保护他人智力成果,购买正版产品或使用免费的开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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