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网站爆料-新华网评论:谨防落入“吃瓜”陷阱

新华网记者张浩然刘怀丕

网络上,热衷“吃瓜”的人很多。但如果遇到这种“散播吃瓜群体”,就要当心了!

近日,济南一则女生被霸凌的短视频引发广泛关注。但经相关部门核实,该事件并非发生在当地,系网友康某杜撰。此外,调查发现,康某团伙创建“吃瓜群”1000多个,发送虚假淫秽信息30多万条,吸纳群员50多万,获利100多万元。

如此巨额的违法获利,令人震惊,民众“吃瓜”的欲望,恰恰被不法分子利用了。

各类娱乐八卦常常被网友戏称为“瓜”,但在被不法分子恶意捏造后,一些“瓜”早已“变质”,已经超出了娱乐的范畴。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吸引流量、牟利,打着“吃瓜”、“爆料”的旗号,利用网友“吃瓜”心理组织群聊。进群需要扫码支付,在群里分享所谓的“诱惑”信息。为了继续牟利,这些群聊组织者不惜编造虚假信息,借热点甚至制造热点,从事传播隐私、色情、血腥、暴力、谣言等违法违规信息的活动。

表面看似“吃瓜群众”,实则是一个诈骗性质的“杀猪盘”。一些“吃瓜群众”和“爆料群众”为了逃避监管,故意设置一些门槛,把一件事和另一件事挂钩,不仅设置门槛费,有的甚至还为了引流到色情APP、网络赌博平台,让“吃瓜群众”一步步落入圈套,以获取更大利益。

传播谣言只需一张嘴,驳斥谣言却需要费很大力气。如果不加辨别,罔顾公共道德,只是跟风“吃瓜”,不仅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帮凶,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一不小心还可能触犯法律的底线。有网友感叹:“没想到吃个‘瓜’,竟然招来‘祸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些“吃瓜群众”、“爆料群众”已经演变成违法违规信息的“中转站”,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必须严厉打击,断绝其利益链条。靠编造谎言、违法牟利不可取,这种生意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如果以为可以逃避惩罚,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非法制造“瓜”不可取,陷入“吃瓜”陷阱更不可取,唯有人人遵纪守法、尊重道德,共同维护网络风清气正,才能助力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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